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6年招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讀

點擊數(shù): / 作者:小鷹 / 2016-11-16
教育部,研究生招生
教學廳函[2016]17號
 
各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、教育廳(教委),新疆生產(chǎn)建設兵團教育局,有關部門(單位)教育司(局),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、訓練管理部,各博士研究生招生單位:
 
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要認真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會精神,深入落實《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》(國發(fā)〔2014〕35號)要求,以服務國家需求為導向,以提高質(zhì)量為核心,堅持立德樹人,深入推進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,進一步提高人才選拔的科學性,促進拔尖創(chuàng)新人才脫穎而出;進一步加強招生規(guī)范管理,健全完善規(guī)章制度,強化監(jiān)督檢查,嚴肅考風考紀,嚴查違規(guī)行為,嚴格責任追究,大力推進招生信息公開,確保博士研究生招生規(guī)范有序、公平公正。